一、徵文活動
(一)活動主旨:為鼓勵文學創作,培養文學風氣,豐富科大校園與
在地人文風貌,特舉辦第十八屆「虎尾溪文學獎」。
(二)主辦單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語言教學中心國文組。
(三)協辦單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高教深耕計畫、財團法人虎尾科技大學文教基金會。
(四)收件及截稿日期:民國 113年 8 月 26 日(週一)起至民國 113 年 9 月 29日(週日)止。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與收件,恕不接受紙本。
(五)決審會日期:民國 113年 11 月 13 日(週三)下午,地點將另行公告。
二、徵稿主題
徵稿主題為:「閱讀雲林 」。
請以雲林生活、雲林體驗、雲林觀察等為書寫對象,題目自訂。
三、徵稿類別與作品體例
※學生組
(一)散文組:總字數限於2,000字以內。
(二)圖文組:總字數限於50字以內,圖可以攝影或手作(但需掃瞄或拍照,貼入 Word 檔,連同文字一併繳交),並標示地點為雲林何處。)
※社會人士組
(一)散文組:總字數限於2,000字以內。
(二)圖文組:總字數限於50字以內,圖可以攝影或手作(但需掃瞄或拍照,貼入 Word 檔,連同文字一併繳交),並標示地點為雲林何處。)
四、獎勵辦法
※學生組與社會人士組
首獎 1 名,獎金 5,000 元
貳獎 1 名,獎金 4,000 元
佳作 4 名,獎金 2,000 元
五、網路報名與投稿辦法
(一)請至「虎尾科技大學語言教學中心─第十八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頁【線上報名】處填寫報名表(內含參賽作品撰寫格式)。
(二)作品須以中文寫作,字數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(三)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與收件,恕不接受紙本。
(四)投稿作品必須未曾在校內外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出版。
(五)投稿資料請一併備全上傳,報名資料不完備者將逕行淘汰。
(六)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稿。
六、注意事項
1、請將「著作權切結書」親筆簽名後,掃描或拍照與「參賽作品」電子檔於報名時一起上傳(恕不接受紙本)。
2、除報名表外,作品中請勿出現任何可供辨識之作者姓名、註記。
3、報名表欄位務必填寫正確。
4、報名後視為同意個資蒐集。
5、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語言教學中心05-6315834。
6、投稿作品嚴禁抄襲、代筆(包含AI)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況,將通知本人、任課(指導)老師或導師,並取消參賽資格。
七、稿件撰寫格式
(一)每篇作品皆須自訂題目,內容不限。
(二)篇名:16 號字,標楷體,粗體。
(三)內文:12 號字,新細明體。固定行高 20pt。與後段距離 0.5 行。
八、評選辦法
(一)初審與複審:由主辦單位先行核對資料與稿件格式是否符合,重整後將稿件送交至評審委員處進行初審與複審。凡通過複審之入圍者,將刊登作品篇名及作者姓名於「第十八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站,並邀請入圍者蒞臨決審會現場。
(二)決審:圖文組與散文組兩組將各邀請三位校外學者或作家擔任評審,在決審會議中公開評審入圍作品,所得成績經主辦單位現場統整後,於決審會議中當場宣佈得獎者並頒奬,得獎作品將刊登於「第十八屆虎尾溪文學獎」作品集。
九、得獎公布
決審會議結束後主辦單位將公佈得獎名單、作品名稱於「第十八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站,並通知得獎者。
十、其他
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並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「國立虎尾科技大學」: 廖小姐 電話:(05)631-5834 信箱:mhl@nfu.edu.tw。